历代老子注书评介

自先秦以降,有关《老子》的注疏解说,多达数百种。以下评介自汉至明各家注书,选自严灵峰所编《老子集成》丛书。
一、先秦至六朝
韩非《解老》
在现存解释老子思想的著作中,这是最古的一篇文字。这篇文字见于《韩非子》书上。
《解老》一文,对于《老子》以下各章作了一个阐解:一章,十四章,三十八章,四十六章,五十章,五十三章,五十四章,五十八章,五十九章,六十章,六十七章。在韩非所阐解的章次和他的内容上,可以看出一个特色,就是在《道德经》上下篇中,韩非较重视下篇(三十八章以前为上篇,三十八章以后为下篇)。而且,韩非更重视老子的人生哲学和政治哲学。在〈解老〉的文字中,并不重视老子的形而上学的思维。韩非重功效,所以在〈解老〉中发挥了老子这一面的思想。
《解老》有一处显著的曲解,有一处显著的误解,分别在下面指出来:
(1)韩非说:“治大国而数变法,则民苦之。是以有道之君,贵虚静而重变法。”韩非认为老子主张“重变法”,显然是曲解。王力在《老子研究》中已有所评说:“非言‘重变法’,颇迕老聃之旨。本已无法,奚待重变?”
(2)韩非将五十章“生之徒十有三,死之徒十有三”的“十有三”解释为四肢与九窍。他以为“四肢与九窍”中的数字“四”和“九”加起来刚好十三,于是产生这种错误的解释。“十有三”就是指十分中有三分,即十分之三。王弼的注是正确的,王注:“十有三,犹云十分有三分。”
另一处,韩非说:“道譬诸若水,溺者多饮之即死,渴者适饮之即生。……故得之以死,得之以生;得之以败,得之以成。”在《老子》书上,只说过得到“道”,万物可以生可以成,却没有说过得到“道”会“死”“败”的。韩非这段话只能当作他自己的说法,与老子思想无关。
《解老》中有许多精到的解释。这里只举出韩非对“道”和“德”的解说:
(1)关于“道”,韩非说:“‘道’者,万物之所然也,万理之所稽也。……万物各异理,而‘道’尽稽万物之理。”这是说“道”为万物共同的理,也即是指万物普遍的原理或律则。韩非这里所说“道”,应指规律性的“道”。
又说:“‘道’者万物之所以成也。”这个“道”是指万物所由以生成的“道”,也就是指形而上的实存之“道”。
(2)关于“德”,韩非说:“‘德’者,‘道’之功。”即是说“德”是“道”的作用。这种解释,简捷明了。
此外,韩非对于五十九章“啬”字的解释也至为恰当。他说:“啬之者,爱其精神。……圣人之用神也静。静则少费,少费之谓啬。”老子“啬”和“俭”这两个观念是相通的,乃意指宝爱精神而不耗费精力。韩非的解释远胜于后人的注解。后人常把“啬”“俭”误为专指节俭钱财而言。
韩非《喻老》
大抵说来,〈解老〉的文字还值得一读,〈喻老〉一文则尽多误说。所以有人怀疑这两篇文字不是出于一人之手(王力说:“〈解老〉多精到语,〈喻老〉则粗浅而失玄旨,疑出二人手笔”)。
《喻老》全用历史故事去附会《老子》。王力曾说:“韩非喜刑、名、法、术之学,故任权威。其作〈喻老〉也,以是附会老子。”全篇最严重的曲解有下面几段文字:
(1)“制在己曰重,不离位曰静。重则能使轻,静则能使躁。……无势之谓轻,离位之谓躁,是以生幽而死。故曰:‘轻则失臣,躁则失君。’主父之谓也。”这是晓喻人君不要离位,不要失势。
(2)“势重者,人君之渊。君人者,势重于人臣之间,失则不可复得也。……赏罚者,邦之利器也。在君则制君,在臣则胜君。君见赏,臣则损之以为德;君见罚,臣则益之以为威。”这是晓喻人君赏罚为治国的利器,不可轻易示人。
(3)“越王入宦于吴,而观之伐齐以弊吴。吴兵既胜齐人于艾陵,张之于江、济,强之于黄池,故可制于五湖。故曰:‘将欲翕之,必固张之;将欲弱之,必固强之。’晋献公将欲袭虞,遗之以璧马,知伯将袭仇由,遗之以广车。故曰:‘将欲取之,必固与之。’”这是说要灭人之国,必先使对方“张”“强”暴露,自己则隐蔽起来,示弱于人。又说要取人之国,可先赂送财物,以示友好,乘其不备而攻取。
(4)“周有玉版,纣令胶鬲索之,文王不予;费仲来求,因予之。是胶鬲贤而费仲无道也。周恶贤者之得志也,故予费仲。文王举太公于渭滨者,贵之也;而资费仲玉版者,是爱之也。故曰:‘不贵其师,不爱其资,虽知大迷。是谓要妙。’”这是说要灭人国,须先打击对方的贤臣,而讨好对方的佞臣。
以上是韩非假借《老子》所引申出来的几种法术,都是讲求驾驭阴谋的诈术,完全曲解老子的原意。老子思想可说没有一点儿权谋诈术的成分在内,老子是最反对机智巧诈的。很不幸,这点却造成后人普遍的误解,而〈喻老〉作者则是误解老子的第一人(钱穆先生,在《庄老通辨》中反覆误解老子讲权谋,这都是没有深究老学的缘故,只是对老子所使用的特设语句作字面的猜认,而且对于老子整个哲学系统及其建构哲学的立意未深入了解所致)。
严遵《道德指归论》
严遵是汉成帝时候的人,《指归》可说是相当古老的一本解老的书。
《指归》原作共十三卷,分〈论道篇〉和〈论德篇〉。陈、隋时代〈论道篇〉全部遗失,仅存〈论德篇〉七卷。严灵峰根据陈景元《道德真经藏室纂微篇》录出上篇(〈论道篇〉)佚文。
《指归》以黄老思想解老。
严遵《老子注》
严遵《老子注》早已散失,严灵峰根据陈景元《道德真经藏室纂微篇》、李霖《道德真经取善集》、刘惟永《道德真经集义》、范应元《道德经古本集注》等书有关严注文字辑校成册。
严遵将《老子》分成七十二章,所依据的理由是:“上经配天,下经配地;阴道八,阳道九。以阴行阳,故七十有二首;以阳行阴,故分上下。以五行八,故上经四十而更始;以四行八,故下经三十有二而终矣。”
严遵注《老》,语多乖谬,例如说:
“神明得位,与虚无通,魂休魄息,各得所安,志宁气顺,血脉和平也。”(注解“归根曰静,静曰复命。”)
“信不足谓主身也,有不信谓天人也。”(注解“信不足有不信。”)
“天地生于太和,太和生于虚冥。”(注解“天下之物生于有,有生于无。”)
严遵注《老》,可窥见汉代老学的一种观点。
谷神子 《道德指归论注》
谷神子辑录严遵《指归》之文并加注释,对《老子》原文也略加注解。
葛玄 《老子节解》
葛玄号葛仙公,为道教方士之流人物。所学为是神仙、导引、服气、养生一类法术。葛玄注《老》,语多扭曲。兹举数例为证:
“使民不为盗”,葛注:“谓邪气不来,盗贼不入,行一握固,则邪气去也。”
“天长地久”,葛注:“天长者,谓泥丸也,地久者,谓丹田也。泥丸下至绛宴,丹田上升行一,上下元炁,流离百节,浸润和气,自生大道毕矣,故曰长生。”
“上善若水”,葛注:“善者谓口中津液也。以口漱之则甘泉出;含而咽之下列万神。子欲行之,常以晨朝漱华池,会津液满口,即昂头咽之,以利万神而益精炁。
“窈冥中有精”,葛注:“谓脑中元气化为精也。”
全书注说多养生吐纳之言。
王弼 《道德真经注》
毫无疑问的,王弼的注是古注中第一流的作品。王弼注很能掌握老子“自然”的主旨。他扣紧了老子哲学上的几个基本观念,并加以阐释。王弼所采用的方法,就是魏晋玄学家所通用的“辨名析理”的方法。所谓“辨名”就是分辨一个名词的意义。一个名词,有它所代表的概念,分析这些概念,就是“析理”。王弼运用这种方法,不仅精确地解释老子哲学名词的原意,并且也精辟地发挥了老子哲学的义涵。让我们先看看王注的优点和特色,下面抽引一些王弼的注文,并略作说明:
“常使民无知无欲。”(三章)王注:“守其真也。”
凭字面的解释,很容易使人误会老子要人民无知无欲是一种愚民政策。其实老子这里所说的“知”和“欲”都有特定的意义:他所谓的“知”乃意指伪诈的心智,他所谓的“欲”乃意指争盗的欲念。老子认为这种“知”“欲”是产生一切巧诈纷争的根源,“无知无欲”,就是消解巧伪的心智活动与争夺的欲念心理,而保持天真烂漫、纯真朴质的生活。王弼用一个“真”字,极其简明的把握了老子“使民无知无欲”的意义。
“天地不仁。”(五章)王注:“天地任自然,无为无造,万物自相治理,故不仁也。仁者必造立施化,有恩有为;造立施化,则物失其真……。”
在这里,可以看出王弼很能发挥老子纯任自然、自由发展的基本精神。
“无状之状,无物之象。”(十四章)王注:“欲言‘无’邪!而物由以成;欲言‘有’邪!而不见其形。故曰:‘无状之状,无物之象也。’”
这一章是谈“道”的。“无”“有”乃是指称“道”的。王弼不仅简明地解释了“无”“有”的概念,而且也说出了老子用“无”“有”这两个概念的原因。依王弼这注解,我们很清楚的知道:由于“道”的“不见其形”,所以用“无”来形容它;而这个不见其形的“道”却又能产生天地万物(“物由以成”),所以又用“有”来指称它。
“众人熙熙。”(二十章)王注:“众人迷于美进,惑于荣利,欲进心竞,故熙熙如享太牢。”
王弼的注述,文辞生动而优美。
“道法自然。”(二十五章)王注:“道不违自然,乃得其性。法自然者,在方而法方,在圆而法圆,于自然无所违。”
“道法自然”一语,常使人感到困惑。“道”在老子哲学中已是究极的概念,一切都由“道”所导出来的,那么“道”怎么还要效法“自然”呢?其实,所谓“道法自然”就是如王弼所说的“道不违自然”,即是说“道”的运行和作用是顺任自然的。
“善行无辙迹,善言无瑕谪,善数不用筹策,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,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。”(二十七章)王注:“顺自然而行,不造不始;……顺物之性,不别不析;……因物之数,不假形也;因物自然,不设不施……此五者皆言不造不施,因物之性,不以形制物也。”
王弼牢牢地掌握住老子“顺自然”“因物之性”的基本观念。这观念散布于全书。例如二十九章王注说:“万物以自然为性。”“圣人达自然之至,畅万物之情。”王弼透彻地了解老子自由哲学的基本精神,而加以发挥。
“鱼不可脱于渊,国之利器,不可以示人。”(三十六章)王注:“利器,利国之器也。唯因物之性,不假刑以理物,器不可睹,而物各得其所,则国之利器也。示人者,任刑也,刑以利国,则失矣。鱼脱于渊,则必见失矣。利国器而立刑以示人,亦必失也。”
许多人把“国之利器不可示人”这句话误为权术,看到王弼的注解,当可知道老子的本意乃在于告诫人君不可以“立刑以示人”。读了王弼这段注文,不但不会误解老子有权术思想,而且能深刻的体会出老子反对峻制苛刑为害的心意。
“古之善为道者,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。”(六十五章)王注:“‘明’谓多见巧诈,蔽其朴也。‘愚’谓无知,守其真,顺自然也。”
老子“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”的话,普遍被误解为愚民政策。读了王注当可知道老子绝非主张通常意义的愚民政策。在老子哲学中,“愚”含有特定的意义,“愚”和“真”、“朴”、“自然”的意义是相通的。老子不仅希望人民能真朴(“愚”),而且更要求统治者先做到真朴。
从以上所征引的王注中,可以看出王弼甚能了解老子哲学的真义。王弼实为研究《老》学的第一大功臣。
王弼注《老》,和郭象注《庄》,都是经典般的注作。王注既然有这么大的作用和影响力,因此王注有问题的地方,也必须指出来,以免产生错误的影响。下面分别的指出王注的错处以及版本上的误字或漏字。
先看王注的错误:
“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。”(五章)王注:“地不为兽生刍,而兽食刍;不为人生狗,而人食狗。”
“刍狗”是用草扎成的狗,作为祭祀时使用的。《庄子·天运篇》上也说过。王弼误把“刍狗”当成二种东西。(严灵峰在《老子众说纠缪》中曾指出王弼的错误:“‘刍狗’为一物,而非‘刍’与‘狗’二物也。”)
“以道佐人主者,不以兵强天下,其事好还。”(三十章)王注:“有道者务欲还反‘无为’,故云其事好还也。”
王注刚好和原意相反。“其事好还”是说用兵这件事一定会得到还报。“好还”含有“还报”或“报复”的意思。如李息斋说:“杀人之父,人亦杀其父;杀人之兄,人亦杀其兄,是谓好还。”又如林希逸说:“我以害人,人亦将以害我,故曰其事好还。”“好还”都作报复讲,含有反自为祸的意思,不当作还回“无为”讲。
“将欲歙之,必固张之;将欲弱之,必固强之;将欲废之,必固兴之;将欲夺之,必固与之。”(三十六章)王注:“将欲除强梁,去暴乱,当以此四者,因物之性,令其自戮,不假刑为大以除将物也。”
老子这段话是“物极必反”的说明。王弼的注和老子的原意没有接上头。虽然如此,王弼“因物之性”的注释还算不违背老子崇尚自然的宗旨,不像许多人将老子这段话作权术来曲解。
“以正治国;以奇用兵。”(五十七章)王注:“夫以‘道’治国,崇本以息末;以正治国,立辟以攻末。本不立而末浅,民无所及,故必至于奇用兵也。”
“以正治国;以奇用兵。”这是两个对等语句,王弼把它们视为上下连锁语句,遂认为“以正治国”是导致于“以奇用兵”的结果。王弼将“以正治国”解释为“立辟以攻末”,令人费解。四十五章:“清静为天下正”;本章:“我好静而民自正”,都是“静”“正”互言。老子主张以清静之道治国,自然亦主张以正治国。可见王注不妥。
“正复为奇,善复为妖,人之迷,其日固久。是以圣人方而不割,廉而不刿。”(五十八章)
这一章王注颇多失误。下面分句来谈:“正复为奇。”王注:“以正治国,则便复以奇用兵矣。”
王弼的解释和五十七章的注文一样,误认为“以正治国”导致“以奇用兵”。其实“正复为奇”只是说明事物转换的清形。
“善复为妖。”王注:“立善以和万物,则便复有妖之患也。”
“善复为妖”和“正复为奇”一样,只在于形容事物循环相生之理。
“人之迷其日固久。”王注:“言人之迷惑失道,固久矣,不可便正善以责。”
“人之迷其日固久”是承接上两句而说的。意即世间的事物,正忽而转变为邪,〔邪忽而转变为正;〕善忽而转变为恶,〔恶忽而转变为善。〕人们对于这种循环倚伏之理,迷惑而不知,已经有长久的时日了。
“廉而不刿”王注:“‘廉’,清廉也。‘刿’,伤也。以清廉清民,令去其邪,令去其污,不以清廉伤于物也。”
“廉”假借为“棱利”,在古书上常见;《庄子·山木篇》“廉则挫”,即是说棱利则挫。《荀子·不苟篇》杨倞注“廉而不刿”说:“廉,棱也。……但有廉隅而不至于刃伤也。”“廉而不刿”为古时一句成语,意指棱利而不伤人。王弼将“廉”当作“清廉”讲是错误的。
“夫唯不厌。”(七十二章)王注:“不自厌也。”
此处“厌”作“压”讲。《说文》:“厌,笮也。”这句话是唤醒统治者不要压榨人民的。
以上指出王注中的误失。
下面校正王弼版本的错字。王本分八十一章,为一般学者所通用。然而现在通行的王本,和王弼原本已经有了出入。兹据河上公本、傅奕本及帛书本等古本,将通行的王本加以校正:
二章:“长短相较”应改为“长短相形”。
依毕沅说:古无“较”字。河上本和傅奕本都作“长短相形”。“长短相形”和下句“高下相盈”相对为文,“形”与“盈”押韵。所以应据傅奕本改“较”为“形”。
十五章:“蔽不新成”应改正为“蔽而新成”。
这句所有的古本都有一个“不”字,从文句的脉络上来看,若作“不”讲则文义相反而失义。“不”字应改为“而”字,“不”“而”篆文形近致误。
十六章:“公乃王,王乃天。”应改成“公乃全,全乃天”。
“全”字脱坏成“王”。王注:“无所不周普”,即是“全”的注字。且“全”“天”为韵,故应改“王”为“全”。
十八章:“慧智出”应改正为“智慧出”。
王弼的注文:“故‘智慧’出,则大伪生也。”可见王本原作“智慧”,后人抄写误倒为“慧智”。根据王注和傅奕本改正。
二十章:“顽似鄙”应改为“顽且鄙”。傅奕本“似”作“且”字。“且”和“”(古“以”字)形近而误,“以”“似”古字通用,遂由“且”误为“”,由“”(以)误“似”。“顽似鄙”应据傅奕本改为“顽且鄙”。
二十三章:“故从事于道者,道者同于道。”应删为“故从事于道者,同于道”。
“同于道”上面叠“道者”二字是衍文。《淮南子·道应篇》引《老子》说:“从事于道者,同于道。”可证古本不叠“道者”二字。
二十五章:“故道大、天大、地大、王亦大。域中有四大,而王居其一焉。”两个“王”字都应改正为“人”。
傅奕本“王亦大”作“人亦大”。“王”为“人”字之误。“人”古文作“三”,读者或误为“王”。下文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”,可证明域中的四大就是指道,天,地,人。所以“王”字应改正为“人”字。
二十六章:“轻则失本,躁则失君。”“本”字当改正为“根”。
《永乐大典》作:“轻则失根。”(引自俞樾《诸子平议》)本章首句是“重为轻根,静为躁君”,故应改为“轻则失根”,以与首句相应。
二十八章:“知其白,守其黑,为天下式。为天下式,常德不忒,复归于无极。知其荣,守其辱,为天下谷。”原文应作:“知其白,守其辱,为天下谷。”
《庄子·天下篇》引老聃说:“知其雄,守其雌,为天下谿。知其白,守其辱,为天下谷。”《庄子》所引为《老子》原文。本为以“雌”对“雄”,以“白”对“辱”(四十一章“大白若辱”也是“白”“辱”对言),“辱”通“”,含有“黑”的意思,后人不知“辱”和“白”对言,以为只有“黑”才可对“白”,又以为“荣”可对“辱”。所以“知其白”下面,加“守其黑”;“守其辱”上面,加“知其荣”,而后又加“为天下式,为天下式,常德不忒,复归于无极”四句,以叶“黑”韵,就这样窜入了这六句多余的文字(参看本章征引易顺鼎、马叙伦、蒋锡昌各家的校诂)。
二十九章:“或挫或隳”应改正为“或载或隳”。
河上公注:“‘载’,安也。‘隳’,危也。”“载”(安)与“隳”(危)对言,和上句“或强或羸”文例相同,所以应据河上本将“挫”字改正为“载”字。
三十四章:“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。”可改成:“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。”
傅奕本及多种古本“恃之而生”作“恃之以生”。可据傅本改“而”字为“以”字。
三十四章:“功成不名有”应改成:“功成而不有”。
“不有”为老子惯用的词字(见二章、十章、五十一章),中间的“名”字是衍文。
三十九章:“地无以宁将恐发。”“发”应改正为“废”。
“发”为“废”字阙坏,失去“广”旁致误。根据严灵峰的说法改正。
三十九章:“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。”“贵高”应改为“贞”。
原文为“贞”,误为“贵”,后人见下文“贵以贱为本,高以下为基”二句,以为是承接上文而言,遂于“贵”下文增一“高”字。赵至坚本正作“贞”,所以应据赵本改正为“侯王无以贞将恐蹶”,以与上句“万物无以生将恐灭”相应,且“生”“贞”为韵。
三十九章:“致数舆无舆”应改成“致誉无誉”。
“数”是衍文,“舆”原是“誉”字。陆德明《释文》出“誉”字,注:“毁誉也。”《释文》是根据王弼古本,可见王本原是“誉”字,后人传写致误。
四十五章:“躁胜寒,静胜热。”应改成“静胜躁,寒胜热”。
“静”“躁”对言,见于二十六章。此外六十章、六十一章、七十二章王弼的注文,也以“静”“躁”对言。若作“躁胜寒”,不仅文例不符,而且有背于老子思想。作“静胜躁,寒胜热”,则正合老子思想,这二句话是比喻清静无为胜于扰乱有为的,和下句“清静为天下正”,文义相连。
四十七章:“不见而名”应改为“不见而明”。
在《老子》书上,“见”“明”连言(见于二十一章和五十二章),“不见而明”指不见而明天道。应根据张嗣成本改“名”为“明”。
六十二章:“以求得”应改正为“求以得”。
景龙本、傅奕本及众多古本“以求”作“求以”。“求以得”和下句“有罪以免”相对成文。应据景龙本改正。
六十六章:“是以欲上民”补成“是以‘圣人’欲上民”。
其他古本“是以”下面都有“圣人”二字,现在通行的王本独缺漏。后面一句“是以‘圣人’处上”,“是以”下面有“圣人”两字,故依文例增补。蒋锡昌说:“《逸藏》王本有‘圣人’二字,当据补入。”
七十一章:“夫唯病病,是以不病,圣人不病,以其病病,是以不病。”应改正为:“圣人不病,以其病病,夫唯不病,是以不病。”
这一段所有古本文句都误倒复出,应依《老子》特有文例以及《御览·疾病部》改正。
七十五章:“民之轻死,以其求生之厚。”补正为“民之轻死,以其上求生之厚”。
傅奕本“以其”下面有“上”字(“上”指统治者)。王弼注:“言民之所以僻,治之所以乱,皆由上,不由其下也。”从王注中可知王本原有“上”字。当据傅本和王注补上。
七十六章:“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”应删为“草木之生也柔脆”。
“人之生也柔弱,其死也坚强;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,其死也枯槁。”“人”和“草木”都属于万物,“万物”二字是衍文。傅奕本没有“万物”二字。当据傅本删去。
七十六章:“兵强则不胜,木强则兵”应改正为“兵强则灭,木强则折”。
《列子·黄帝篇》、《文子·道原篇》、《淮南子·原道训》都作“兵强则灭,木强则折”。当据以改正。
八十章:“使人复结绳而用之”改为“使民复结绳而用之”。
“人”应作“民”,根据《庄子·胠箧篇》、河上本及其他各古本改正,以求和上文文律一致。
以上,我们校正王弼通行的版本,并对王弼的注文作了一些评介。王弼的成就,不仅在于注释《老》学,如果我们把他的注解单独抽出来看,可看出他的文字自成一个系统,可说是一篇很好的哲学论文。
王弼 《老子微旨例略》
《例略》为严灵峰自《道藏正乙部》检出影印成册。
《例略》说明老子之“道”的无形无名,幽微玄妙,并申说老子“崇本息末”:见素朴,弃巧利。《例略》解《老》与其注《老》有其思想的一贯性。
河上公 《老子道德经》
河上公为何许人,河上注本成于何时,都是一个谜。《神仙传》有一段记载说:汉文帝时,河上公结草为庵,住在河边。某日,文帝去见他,他“抚掌坐跃,冉冉在虚空中,去地数丈”,然后给文帝二卷书,并说:“余注此经以来,一千七百余年,凡传三人,连子四矣。”说完话就不见了。这种记载是后代道教人士的编造。
《史记》曾提到河上丈人,河上注本当是两汉之际的作品。河上公的注文多是养生家之言,而分章标题,乃后代道教徒所为。
在众多的《道德经》古本中,流传最广的要算是王弼本和河上本。王弼本为一般学者所推崇,而河上本则为普遍民间所通用。由于河上本的广泛使用,因此对于河上注本的得失须详加检讨。
先说河上公注释的优点;河上注文字简明,兹举数例:
“不尚贤。”(三章)河上注:“贤,谓世俗之贤。去质为文也。不尚者,不贵之以禄,不贵之以官。”
“使民不争。”(三章)河上注:“不争功名,返自然也。”
“无知无欲。”(三章)河上注:“反朴守淳。”
“天地不仁。”(五章)河上注:“天施地化,不以仁恩,任自然也。”
“绝学无忧。”(二十章)河上注:“除浮华,则无忧患也。”
“众人皆有余。”(二十章)河上注:“众人余财以为奢,余智以为诈。”
“道法自然。”(二十五章)河上注:“道性自然,无所法也。”
“国之利器。”(三十六章)河上注:“利器,权道也。”
从这里所摘录的一些注文中,可以看出河上注的清晰精确的一面。
下面我们看河上注的错误和曲解之处。先指出河上注的失误:
“道冲而用之。”(四章)河上注:“冲,中也。‘道’匿名藏誉,其用在中。”
“道冲”是形容形上之“道”为虚空状态。“冲”作“盅”,训“虚”,河上解作“中”,不妥。本章的“道”也不是河上公所谓的“匿名藏誉”之道。“匿名藏誉”的道,乃就生活层面上而言的,本章的“道”,则就形而上层次而言的。
“故有道者不处。”(二十四章)河上注:“言有道之人,不居其国也。”
“不处”不是指“不居其国”,依上文,应指不自见、不自是、不自伐、不自矜。
“圣人常善救人。”(二十七章)河上注:“圣人所以常教人忠孝者,欲以救人在命。”
河上公用儒家的眼光去看。其实老子这里在于教人依自然而行事,并非“常教人忠孝”。只要看十八章和十九章便可明白河上注与原义不符。
“其事好还。”(三十章)河上注:“其举事好还,自责不怨于人也。”
“其事好还。”是说用兵这件事,反自为祸,其后果将会遭受报复的。
“道常无名。”(三十二章)河上注:“道能阴能阳,能弛能张,能存能亡,故常无名。”
这句应以“道常无名朴”断句,三十七章有“无名之朴”一词端为证。“朴”是“无名”的譬喻。“道”是无形的,因而不可名称。河上的解释和原文不相干;“道”是永存的,说它“能存能‘亡’”,更不妥。
“始制有名。”(三十二章)河上注:“道无名能制于有名,无形能制于有形也。”
“始制有名”同于二十八章“朴散为器”。“制”,兴作讲。(林希逸注:“制,作也。”)河上作驾驭的意思,不妥。
“天亦将知之。”(三十二章)河上注:“人能去道行德,天亦将自知之。”
“夫”,河上本误作“天”,版本不确,注释自然也随着错误。应根据王弼本改正为:“夫亦将知止。”
“死而不亡者寿。”(三十三章)河上注:“目不妄视,耳不妄听,口不妄言,则无怨恶于天下,故长寿。”
“死而不亡”乃是喻指“身死而道存”;像历史上许多大思想家一样,身躯虽然死灭了,但他们的思想和精神却永续长存,这就可说是“寿”了。
“至誉无誉。”(三十九章)河上公本误作“致数车无车”,原文错了,所根据的注解便为不相干的文字。
“十有三。”(五十章)河上注:“十三谓九窍四关也。”
十有三是指十分中有三分。河上注依韩非“四肢九窍”的解释,错误。
“益生曰祥。”(五十五章)河上注:“祥,长也。”
这里“祥”作妖祥解,含有灾殃的意思,古人常有这种用法。王弼将“祥”解作“夭”是正确的,河上注为误。
“以正治国,以奇用兵。”(五十七章)河上注:“天使正身之人,使至有国也。天使诈为之人,使用兵也。”
这两句话纯粹是人事问题,河上公却用“‘天’使”来解说,全然不相干的。
“正复为奇,善复为妖。”(五十八章)河上注:“人君不正,下虽正,复化上为诈也。善人皆复化上为妖祥也。”
世事无常,“正”忽而转变为“奇”,“善”忽而转变为“妖”,老子以此说明事物的循环运转,河上注未切合老子原意。
“廉而不刿。”(五十八章)河上注:“圣人廉清……。”
此处“廉”作棱利讲,王弼误作“清廉”,河上误作“廉清”。
“无狭其所居。”(七十二章)河上注:“谓心居神当宽柔,不当急狭也。”
老子这话是警惕统治者不要逼使人民不得安居。
以上指出河上公注释中的一些错误。河上公带着道教的有色眼镜去注《老子》,因而出现许多乖谬的言词,下面分别指出。
“玄之又玄。”(一章)河上注:“玄,天也。言有欲之人与无欲之人同受气于天。”
“玄”是深远的意思。河上以“天”释“玄”,并说人受气于天,和老子原义无关。
“谷神不死。”(六章)河上注:“谷,养也。人能养神则不死也。神谓五藏之神也;肝藏,魂。肺藏,魄。心藏,神。肾藏,精。脾藏,志。”
这是以方士“养神”一套说法来附会。第六章整章的注释都是荒谬不经。
“及吾无身,吾有何患?”(十三章)河上注:“使吾无有身体,得道自然,轻举升云,出入无间,与道通神。”
河上以为“及吾无身”,可以“轻举升云”,这有如神怪故事中的语句。
“却走马以粪。”(四十六章)河上注:“兵甲不用却走马治农田,治身者却阳精以麋其身。”
第一句的注文已经将原文解释得很清楚,后面一句画蛇添足。“阳精”一类的字眼,显然是方士之流的口语。
“修之于身,其德乃真。”(五十四章)河上注:“修道于身,爱气养神,益寿延年。”这是用卫生之经去注《老》的一例。
“含德之厚,比於赤子。”(五十五章)河上注:“神明保祐含德之人,若父母之于赤子也。”
“神明保祐”之说是教徒的口头语,和老子思想无关。
“深根固柢。”(五十九章)河上注:“人能以气为根,以精为蒂……深藏其气,固守其精,使无漏泄。”
河上用“藏气”“固精”一类的方士术语注解,和老子原义大相背谬。
此外六十章、七十一章、七十二章都可看到河上用养身一套的观点去注《老》。由上可知河上注是带着相当浓厚的方士思想。王力曾说:“河上公注,多养生家言;而老子非谈养生者,故河上注根本错误。”
下面校正河上本的错字和脱字:
三章:“使心不乱。”本章前面二句都有“民”字,此处第三句也应依文例加一“民”字(“使民心不乱”)。
四章:“渊乎似万物之宗。”后面有“湛兮似或存”句,“渊乎”可据王本改为“渊兮”,以与“湛兮”对称。
十章:“天门开阖能无雌?”“无雌”应改正“为雌”。“爱民治国能无知?”“无知”可改成“无为”。
此外,本章每句后面可依王本加一“乎”字,成:“能无离乎?”“能婴儿乎?”“能无知乎?”“能无为乎?”
十五章:“蔽不新成。”应改正为“蔽而新成”。“不”为“而”字之误。
十六章:“不知常,萎作凶。”“萎”应改正为“妄”,河上注文即作“妄”,原文笔误。
二十三章:“故从事于道者,道者同于道。”删成“故从事于道者,同于道。”河上本和王本都在“同于道”者上面叠“道者”二字。这是衍文,应删除。
二十五章:“故道大,天大,地大,王亦大。域中有四大,而王居其一也。”“王”为“人”字之误。“人”古文作“三”,读者误为“王”。后句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。”正作“人”而不作“王”。
二十六章:“轻则失臣。”改正为“轻则失根”。本章首句“重为轻根,静为躁君”,末句“轻则失根,躁则失君”,相对成文。
二十八章:“知其白,守其黑,为天下式,为天下式,常德不忒,复归于无极。知其荣,守其辱,为天下谷。”应据《庄子·天下篇》删成:“知其白,守其辱,为天下谷。”
三十二章:“天亦将知止。”应据王本改正为“夫亦将知止”。“夫”笔误为“天”。
三十四章:“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,功成不名有。”应改正为“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,功成而不有”。(上节王弼本校正中已叙说)
三十六章:“将使弱之。”“将使”应依前后各句文例改正为“将欲”。
三十九章:“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……孤寡不谷……致数车无车。”应改正为:“侯王无以贞将恐蹶……孤寡不谷……至誉无誉。”“贵高”应改正为“贞”。(原文为“贞”误作“贵”,后人又妄增一“高”字。)“毂”与“谷”古通,然河上注误读为车毂之毂。“誉”王本误为“舆”,河上本再误作“车”。
四十七章:“不见而名。”“名”应改成“明”。
六十二章:“美言可以市,尊行可以加人。”补正为“美言可以市尊,美行可以加人”。
六十二章:“以求得。”应改正为“求以得”(参看前节王本校正)。
七十一章:“夫唯病病,是以不病,圣人不病,以其病病,是以不病。”应改正为“圣人不病,以其病病;夫唯病病,是以不病”。
七十五章:“以其求生之厚。”应改正为“以其上求生之厚”。上两句都作“以其上”,本句漏一“上”字,故应依文例增补。
七十六章:“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……兵强则不胜,木强则共。”应改正为:“草木之生也柔脆……兵强则灭,木强则折。”“万物”两字是衍文。“兵强则灭,木强则折。”依《列子·黄帝篇》与《淮南子·原道训》改正(见上节王弼本校正)。
上面对于流传最广远的王弼注本和河上公注本所作的评介,我们可以断言:关于注文,王注远胜于河上注。关于版本,则互有优劣。一般说来,学者仍多采用王本。然而现在通行的王本,已非原旧,后人笔误或脱字不少。
二、初唐至五代
陆德明 《老子音义》
依王弼本注音。
魏征 《老子治要》
摘录河上公注文。河上注文中有关养神炼气一类的方士语句尽被删去,未予选录。
傅奕 《道德经古本篇》
傅本是研究校刊的学者非常重视的一个古本。它是依据王弼本发展出来的。傅本常在文句后面添增“矣”“也”一类的赘词,错字也不少。但有许多处倒可刊正王本的误失。例如:
二十五章:傅本“强字之曰道”,王本及其他古本遗“强”字,应据傅本补上。又,同一章傅本“道大,天大,地大,人亦大”,王本及其他古本作“王亦大”,应据傅本改为“人亦大”。
三十九章:傅本“致数誉无誉”。“数”是衍文。“誉”应为《老子》原文,而王本笔误为“舆”,河上本再误作“车”,各古本均应据傅本改正。
六十二章:傅本“不曰:求以得”。王本及河上本都误倒为“以求得”,傅本正确。
七十五章:傅本“以其上求生之厚”。王本和河上本在“以其”下面遗漏“上”字,可据傅本补上。
七十六章:傅本“人之生也柔弱,其死也坚强;草木之生也柔脆……”王本及河上本“草木”上衍“万物”两字,依据傅本删去。
上面几点是傅本最大贡献处,众古本的错误都可据以校正。
颜师古 《玄言新记明老部》
简略说明《老子》每章主旨(“以正治国”章以下缺),每章的说明文字只有一二行。颜氏对老学思想上并无特殊见解,然“三十一章‘佳兵’注语可证王弼于此有七字注文,唐时尚未脱落,可证宋人之说,于考据方面颇具意义”。(引严灵峰评语)
成玄英 《道德经开题序诀义疏》
成玄英把老子哲学的基本观念含混化、庞杂化了。例如他对“道”的解释:
“……元气大虚之先,寂寥何有!至精感激,而真一生焉。真一运神,而元气自化,元气者,无中之有,有中之无,广不可量,微不可察。氤氲渐着,混茫无倪,万象之端,兆朕于此,于是清通澄朗之气,而浮为天烦昧浊滞之气……,生天地人物之形者,元气也;授天地人物之灵者,神明也。……道全则神王,神王则气灵,气灵则形超,形超则性彻。性彻者,反复流通,与道为一,可使有为无,可使虚为实,吾将与造物者为俦,奚死生之能累乎?”
这段话很明显的可以看出不仅夹杂了佛教、道教的观念,而且还渗入了《庄子》的思想。
成作有两大特色,也可说两大弊病:
一、引《庄子》证说《老子》。老子和庄子,在基本的心态与意境上是大不相同的。庄子有许多的观念,为老子所没有的,例如上面所引这段话的最后两句:“吾将与造物者为俦,奚死生之能累乎?”庄子这种“独与天地精神往来”以及“死生为一”的观念,为老子所无。又如二十二章:“曲则全”,成疏:“庄子云:‘吾行屈曲,无伤吾足。’此一句,忘违顺也。”“忘”是庄子的境界,用来解释老子则不妥。此外,“枉则直”,成疏:“此一句,忘毁誉。”这也是用《庄子》来套《老子》,而且用“忘毁誉”来解释“枉则直”显然是误解。以《庄》误解《老》的例子还很多,这里只是略举数例。
二、用佛教、道教观点解老。例如:“逝曰远”(二十五章),成疏:“超凌三界,远适三清也。”又如:“远曰反”,成疏:“既自利道,圆远之圣境,故能返还界内,慈救苍生,又解迷时,以三清为三界悟即三界是三清,故返在尘俗之中,即是大罗天上。”如此注解,把老子弄得面目全非。成疏中,以佛教、道教误解老的例子举不胜举。
成玄英的《庄子疏》确是上乘之作,远胜于《老子疏解》。
李荣 《道德真经注》
本注书原缺。严灵峰根据《道藏》残本为底本,收辑强思齐《道德真经玄德纂疏》中之李荣注校辑成册。
李荣为唐高宗时道士,故以道教色彩注《老》。
马总 《老子意林》
摘出《老》书上的一些文句加以注释。注文尚清楚。
王真 《道德经论兵要义述》
这本借《道德经》来“论兵”的书,并不是主张要用兵或如何去用兵,相反的,却主张戢戈止兵,偃武息争。作者牢牢地抓住老子不争的思想而加以发挥。整本书都充满了浓厚的反战思想。令人惊奇的是:作者王真竟然是一位拥有极大兵权的将军。他是唐宪宗手下的一员大将。他的军职是朝议郎使持节汉州诸军事守汉州刺史充威胜将军。
王真写这本书,直接的对象就是他的皇帝宪宗(书上每章的前面都写:“臣真述曰”)。王真深深地感到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灾害,因而力陈战争的祸患:“夫争城,杀人盈城;争地,杀人盈野。”(〈上善若水章〉第八)“臣敢借秦事以言之;李斯、赵高、白起、蒙恬之类,皆不以道佐其主,而直以武力暴强,吞噬攫搏,……李斯父子糜溃于云阳;白起齿剑于杜邮;赵高取灭于宫闱,此皆事之还也。且兴师十万,日费千金,十万之师在野,则百万之人流离于道路矣。”(〈以道佐人主章〉第三十)又说:“夫穷兵黩武,峻制严刑,则人必无聊也。”(〈人不畏死章〉第七十四)
为政者若能停止争战,不兴兵革,社会才能安定,人民才能安宁。王真说:“王者既不责于人,则刑罚自然不用矣。刑罚不用,则兵革自然不兴矣。兵革不兴,则天下自然无事矣。”(〈天地不仁章〉第五)“治天下国家之人,尚以安静不挠为本。……明王在上,兵革不兴。”(〈治大国章〉第六十)王真认为老子著书立说最大的用意就在于:“劝人君无为于上,不争于下。”这也是王真自己写这本义述的真正动机。他又说:“窃尝习读五千之文,每至探索奥旨,详研大归,未尝不先于无为,次于不争,以为教父。”王真掌握了老子“无为”和“不争”这两个中心观念,而后极力加以阐释。关于“无为”,他引申说:
“无为之事,盖欲潜运其功,阴施其德,使百姓日用而不知之……王者无为于喜怒,则刑赏不溢,金革不起;无为于求取,则赋敛不厚,供奉不繁。”(〈天下皆知章〉第二)
“为无为者,直是戒其人君无为兵战之事也。语曰:‘舜何为哉,恭己南面而已!’”(〈不尚贤章〉第三)
“无为者,即是无为兵战之事。兵战之事,为害之深,欲爱其人,先去其害。”(〈营魄抱一章〉第十)
“无为”的反面是“有为”“有事”。王真说:“及其有事也,则以赋税夺人之货财;及其有为也,则以干戈害人性命。”
“无为”的思想蕴涵了“不争”。王真极力陈述争端的根源与弊害,并强调“不争”的重要性。他说:
“暴慢必争,忿至必争,奢泰必争,矜伐必争,胜尚必争,专恣必争。夫如是王者有一于此,则师兴于海内,诸侯有一于此,则兵交于其国……是以王者知安人之道,必当先除其病,俾之无争则战可息矣,战可息则兵自戢矣,是故其要在于不争。”
“夫争者兵战之源,祸乱之本也。故经中首尾重叠唯以不争为要也。”
王真的《义述》,将老子形而上的意味完全刷除。例如第四章“道冲而用之”,分明是说“道”体的,但王真却将它赋与现实的意义,他解说:“此章言人君体道用心,无有满溢之志,长使渊然澄静。”又如第八章“上善若水”,王真解说:“特谕理兵之要深至矣。夫上善之兵,方之于水,然水之溢也,有昏垫之灾;兵之乱也,有涂炭之害。”这种解释虽然未必与老子原义相同,但能和老子另一基本思想吻合:即掌握权力者,万万不可造成涂炭百姓的灾害。
在书后王真附了一封给皇帝的信。皇帝看了,也回了他一封简短的信,信上说:“省阅之际,嘉叹良深,秋凉,卿比平安。”这几句话不仅道出了共鸣之意,也表露了亲切的人情味。王真接到信以后,又上书给皇上,再度痛陈兵革之害:“……涂万姓之肝脑,决一人忿欲,毒痛海内,灾流天下……。”慷慨陈词,王真的道德勇气和他对百姓的爱心,令人感佩。读这本《义述》,觉得一股强烈的人道主义的精神在字里行间跳荡着。
陆希声 《道德真经传》
陆希声说:“老子之术本于质,质以复性。”陆氏认为“化情复性”、“以性正情”是老子哲学的基本动机。
陆希声在序言中说:“天下方大乱……于是仲尼阐五代之文,以扶其衰;老氏据三皇之质,以救其乱,其揆一也。”十八章注文中说:“孔老之术不相悖。”十九章注文也说:“老氏之术焉有不合于仲尼。”无论老子或孔子,他们的心怀都是救世的,这一点是不错的。但是并不能因着他们有相同的“救乱”心怀,就将他们的人生态度和价值取向混同,陆希声并没有很清楚的分辨这一层。陆氏虽然以儒解老,不过儒家思想的痕迹并不显明。作者阐述每章要旨,明晰可读。
顾欢 《道德经注疏》
收集河上公注和成玄英疏,兼引唐玄宗等十五家注言。
乔讽 《道德经疏义节解》
杂引史事及他说以解《老》。
三、两宋至元代
宋鸾 《道德篇章玄颂》
用七言诗咏颂《老子经义》。
王安石 《老子注》
原书有二卷,已亡失,仅从彭耜《道德真经集注》中辑引王氏残注。王安石在《老子》注中首先将第一章以“无”“有”断句,在他以前的人都以“无名”、“有名”、“无欲”、“有欲”为读。
附论《老子》短文一篇(录自《临川先生文集》卷六八),仅五百字,文末评说:“如其废毂辐于车,废礼乐刑政于天下,而坐其之无为用也,则亦近于愚矣。”
苏辙 《老子解》
这本解《老》,见解颇为精到,很受宋明以来的学者所重视。书中一再强调“复性”的思想,是其特色。
程俱 《老子论》
短论五篇:论一,谈道;论二,说明《老》学不主张厚生亦不及长生;论三,阐扬超越死生之对;论四,解释《老子》第十章;论五,申说《老子》“济天下而度群生”的心怀。
叶梦得 《老子解》
《老子》书上的“言”,不仅指言说的意思,还含有声教法令的意义。叶解十七章中说:“号令教戒,无非‘言’也。”书篇幅不多,却有独见处。
程大昌 《易老通言》
程氏认为:“老氏一书,凡其说理率不能外乎系辞而别立一抚也。”又说:“老语皆《易》出也,而独变其名称,以示无所师承,而求别成一家焉耳。”这种说法将老子哲学的独创性完全抹杀,同时也把老子哲学建立的动机与时代的意义轻易忽略。
员兴宗 《老子略解》
节引《老子》部分文字,常以孔孟之言注解,偶而也引用庄子的观点,但所论注,多与老子原义有所出入。
寇质才 《道德真经四子古道集解》引录庄列文庚四子著作(《南华经》、《通玄经》、《冲虚经》、《洞灵经》)为注。颇费一番采摘工夫,可供相互对照参考。
吕祖谦 《音注老子道德经》
依河上公本加反切注音,附于各句注后。
葛长庚 《道德宝章》
夹杂着佛学观点注《老》。
赵秉文 《道德真经集解》
收录苏辙《老子解》全文,并摘引政和、鸠摩罗什、陆世声、司马光等注释,偶尔也附录己见。
董思靖 《道德真经集解》
对《老子》经文的解释,颇有己见,其中以三十六章的解释最为可取(前面曾引录)。每章的后面,有数语作总结,扼略说明各章主旨。此外,还摘引司马光、苏辙等注。本《集解》胜于赵秉文《集解》。
李嘉谋 《道德真经义解》
按章次顺文作解,尚属通顺。焦竑《老子翼》所引“息斋注”,即是此书文字。息斋是嘉谋的道号。
林希逸 《老子献斋口义》
用通俗浅近的文字作解,明白可读。但林氏所作《庄子口义》远比这本《老子口义》可取。
龚士《纂图互注老子道德经》
采河上公注本。常于句后附“互注”,多征引《庄子》文字作补注。书前附有“老子车制图”的图样。
范应元 《老子道德古本集注》
这本集注的特点:一、解释扼要洗炼。二、征引多种古文及“音辩”,并鉴别何种古本同于老子原作。三、精选王弼、河上公、陆德明、傅奕、司马光、苏辙等三十家注解。这是一本很有参考价值的书。在版本上,尤受校刊学者所重视。
刘辰翁 《老子道德经评点》
针对林希逸《口义》一书,加以阐解批评。
张嗣成 《道德真经章句训颂》
以五言七言等文体为句,按章称颂《老子》经义。
陈观吾 《道德经转语》
依河上公章目,将每章改成七言绝句。间或夹杂佛教观念。
此系吟咏之作,和宋鸾的《道德篇章玄颂》以及张嗣成的《道德真经章句训颂》为同类作品,附有音注,可供参考。
吴澄 《道德真经注》
注解精确明晰,为研究老学的人所必读的一本好书。
何道全 《太上老子道德经》
依河上公章句本,集河上公、林希逸、萧应叟、李清庵、如愚子等家注,每章后面有总结,并附四言、五言或七言句。注解“虽杂采黄冠之说,间有可取”。(引严灵峰评语)
蒋融庵 《老德真经颂》
依《老子》章数作七言绝句颂八十一首。本篇和宋鸾、张嗣成等人的作品同类。
四、明代
薛蕙 《老子集解》
薛蕙早年喜欢看神仙长生一类的书,后来研读老子,才发觉以前所学,不过是“方士之小术”。在序言中,他说:“予蚕岁嗜神仙长生术,凡神仙家之说,无不观也。晚读《老子》而好之,乃知昔之所嗜者,第方士之小术,而非性命之学也。……后世直以道家为养生耳,皆予所未喻也。予又窃怪夫方士之言养生者,往往穿凿于性命之外。”前人常用乖异的道教词句解《老》,薛氏之能免疫,值得一提。
这本《集解》,依王本章次顺文作解。注解部分,虽不如吴澄本精到,但也很有独见(二十九章注解胜过各家,前面注释部分已引录)。
《集解》的最大特点是常在一章的后面作评语,澄清前人的误解。如:
三十六章是最受误解的一章,普通被误认为含有权诈思想,薛蕙以程子为例,加以评说:“程子尝曰:‘《老子》书,其言自不相入处如冰炭,其初意欲谈道之极玄妙处,后来印入权诈上去,如“将欲取之,必固与之”之类。’程子之言……虽大儒之言,固未可尽执以为是也。窃谓此章首明初盛则衰之理,次言刚强之不如柔弱。末则因戒人之不可用刚也。岂诚权诈之术。夫仁义圣智,老子且犹病之,况权诈乎?按《史记》陈平,本治黄帝老子之术,及其封侯,尝自言曰:‘我多阴谋,道家之所禁,吾世即废亦已矣,终不能复起,以吾多阴祸也。’由是言之,谓老子为权数之学,是亲犯其所禁,而复为书以教人,必不然矣。”
三十八章的后面,薛氏澄清老学和晋学的不同。他说:“自太康之后,讫于江左之亡,士大抵务名高,溺宴安,急权利,好声伎。老子之言曰:‘大白若辱’,务名高乎!‘强行有志’,溺宴安乎!‘少私寡欲’,急权利乎!‘不见可欲’,好声伎乎!‘若畏四邻’,嗜放达乎!‘多言数穷’,尚清谈乎!以此观之,则晋人之行,其与老子之言,不啻若方圆黑白之相反矣。”
此外,如五十四章结语中批评朱熹认为“老子便是杨氏”的看法,以及五十八章结语中区别申韩和老子的不同,并指责司马迁所造成的混淆(司马迁把申韩与老子视为同原于道德而引起后人的傅会),这些批评和见解,都很得要旨。在古注中,很少见到这类批评性的文字和澄清的工作。薛氏这本《集解》,流行不广,但很值得一读。
张洪阳 《道德经注解》
认为《老子》是“性命之书”。对“道”和“德”有简明的解释:“自然为‘道’,得‘道’为‘德’;自无生有,‘道’也;从有返无,‘德’也。”本注解平实可读。
释德清 《老子道德经解》
释德清别号憨山。他的注《庄》(内篇)胜于注《老》。虽然如此,但这本解《老》,对于义理方面的引申,仍有许多精辟的见解。在古注中,算是难得一见的作品。
朱得之 《老子通义》
全书分六十四章,逐章作解,偶而采集林希逸、吴澄、薛蕙、王纯甫等家的注解。辞意不够简洁,泛泛之作。惟朱氏认为三十一章“悲哀泣之”,“泣”应改为“莅”,并注说:“以悲哀临之。”这是《通义》中惟一可供参考之点。
王道 《老子亿》
王道字纯甫。全书按章次作解,常借原始儒家思想为助说,解说尚称通畅明晓。在前言中,对于“道经”、“德经”的分法不表赞同,他说:“至唐玄宗改定章句,始取篇首二字为义,以上篇言‘道’,谓之‘道经’;下篇言‘德’,谓之‘德经’,支离不通,殊失著书本旨。”在解说中,有两点值得一提:一、十三章“贵大患若身”。所有的注释家都照字面解,只有王纯甫指出:“贵大患若身,当云贵身若大患,例而言之,古语多类此者。”按老子的原义,当如王解。二、三十一章注文混入正文,为时已久,无从分辨了(王弼只有这章不作注)。王纯甫首先提出疑问,认为是“古义疏混入于经者”。
陆长庚《老子道德经玄览》
视老子思想为“穷性命之隐”。依章次解释。
沈津《老子道德经类纂》
解说平易可读。偶尔引王弼、司马光、苏辙、董思靖之注以助其解说。
王樵《老子解》
只解释十个章目。站在儒学的观点解《老》,并引申程朱的见解。
在第一章的解释中,主张应以“无”“有”为读:“旧注‘有名’‘无名’,犹无关文义:‘无欲’‘有欲’恐有碍宗旨。老子言‘无欲’,‘有欲’则所未闻。”
李贽《老子解》
间有独见之处。
张登云《老子道德经参补》
录河上公注本,略加补注。
沈一贯《老子通》
申说通畅。书前附〈老子概辨〉一文,提及“尊老者过谀,薄老者盛贬”。文中指出薄老的言论,并加驳正,特别对于程子和朱子的误解,讨论得最多。程子最大的误解以为老子杂权诈:“《老子》与之、翕之之意,乃在乎取之、张之,权诈之术也。”其实三十六章这段文字只在于说明“物极必反”的道理,并非权术。朱子则误解老子“不肯役精神,须自家占得十分稳便方肯做。一毫不便,便不肯做”。以为老子持着“只是占便宜”的态度,朱子的看法十分肤浅。此外,沈文中还指出朱子批评老子“无”的说法,认为“朱子失其意”。并说:“老子兼‘有’‘无’而名‘道’也,岂但以‘无’为‘道’也。”沈氏认为“有”“无”是指称“道”,这说法很正确。
焦竑《老子翼》
选摘《韩非》以下六十四家注解。以苏辙、吕吉甫、李息斋、王纯甫、李贽等家的注解为主。并附自著《笔乘》,以抒己见。林兆恩 《道德经释略》参他家以解说。
陈深《老子品节》
录河上公注本,在眉栏上批注,如一章上批说:“诸家皆于‘无名’‘有名’读,又于‘有欲’‘无欲’读,又以‘徼’为‘窍’,误矣!误矣!”其余的眉批也很简明,惜无深意。
徐学谟《老子解》
顺章作解,并在解说后面对苏辙、薛蕙、林希逸、李息斋等家注解,颇有批评,其评语可读。附带还指陈宋儒的曲解。
王一清《道德经释辞》
序文《道德经旨意总论》中,指出《老子》五千文不只专言炼养,也并兼言治道,并叙说老子思想对历代的影响。注解抒杂各家之说。
彭好古《道德经》
间或在句后作注。“此系校刻本子,尚可供校注参考。”(引严灵峰评语)
归有光《道德经评点》
依河上公注本,在眉栏上引宋明各家注语。
书前附宋太祖序文,略说读《老》经过与心得,宋太祖曾感慨地说:“见本经云:‘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而惧之。’当是时,天下初定,民顽吏弊,虽朝有十人而弃市,暮有百人而仍为之。如此者,岂不应经之所云。朕乃罢极刑而囚役之,不逾年而朕心减恐。”从这里可以看出老子思想影响的好的一面。其次,附秦继宗序文,说及汉景帝、唐太宗等人受老子的影响,以及宋儒对老子的误解。
陈懿典《道德经精解》
每句作注,清晰可读。每章后面及眉栏上引各家解说(如征引苏子由、李息斋、李宏甫、焦竑等家解说),可供参考。
钟惺《老子嫏嬛》
顺章作解,并在眉栏上加按语,简明但无特色。
钟惺《老子文归》
录河上公本原文,加以圈点。在上篇末加按语说:“老子《道德经》导人返其天性,而非异端之书。”
陶望龄《陶周望解老》
全书分上下两篇,不标章目,部分作解。有误解处,如五章“天地不仁”,陶氏解释:“此惊俗之言也,故复以多言自砭。”又如六十六章“江海为百谷王”,陶氏附会说:“老子之言,多半是术,姑以此诱聋俗耶!”这些是较显著的误解。
赵统《老子断注》
自叙中,认为老子和孔子一样,具有衰世之志、救世之心。并斥“方士之奇邪”、“方士之祸”。注解中,申言老子“用世之意”,并发挥老子自生自化的思想。解说时,常引孔儒观念作对比说明。
洪应绍《道德经测》
从儒家的观点去看老子,试图贯通《老》《易》,例如洪氏认为:“有物混成,已分明挈《大易》根宗。绝学无忧,即不习无不利之旨也。婴儿未孩,即何思何虑之宗也。虚而不屈动而愈出,即寂然不动,感而遂通之致也。”因而认为:“即谓《道德》为老氏之《易》,可谓老氏为《周易》作爻辞作系辞亦可。”
《老》《易》或有相似的观点,但这两者的哲学基点和价值取向却有很大的不同。古人的学科界线不分明,常因求“同”而忽略其间基本差异处。
龚修默《老子或问》
书的前面,说明上篇各章大意。并附“老孔略同”,摘录两家近似的言语。注解部分,采用问答体,从儒家的观点解《老》。
潘基庆《道德经集注》
书的前面,附各家对老子的赞语或评语。每章原文后面,附考异和注音。集注部分,杂引各家,如列子、庄子、荀子、管子、广成子、淮南子、苏子由、李贽等家,以及道教各典(如《清静经》、《阴符经》、《定观经》)。章末考订文句,可供参考。
郭良翰《老子道德经荟解》
序文《道德经荟解题辞》澄清苏子瞻的误解。子瞻说:“老子之学,重于无为,轻于治天下国家,韩非得其以轻天下之术,遂至残忍刻薄。”郭氏申说老子基本观念,并评说:“不知韩剽老之糠粕,苏掇韩之皮相。”
《荟解》依河上公本,以林希逸《口义》为主。每章后面引苏辙、吕吉甫、李息斋、吴澄、焦竑等家注解。
陈仁锡《老子奇赏》
抄录河上公本,加以圈点。
程以宁《太上道德宝章翼》
用道教观点作解,认为“不读丹书,未闻秘诀,而欲以经史诸子百家解《道德经》,是以凡见而窥仙,俗骨而测佛”。这种说法颇误谬。惟第五十章的注解,颇供参考。
颜锡畴《道德经解》
顺章解说,清晰可读。
后 记
一、以上各书,选自严灵峰所编《无求备斋老子集成》(艺文印书馆)。这套丛书集成,影印自汉迄明历代有关《老子》的重要著述和版本,分成写本、石本、刻本、注本四类。上面的评介以注本为主。
二、清代以来,校诂方面的工作有很大的成绩。下面各家的著作,为研究《老子》的人所必读,如王念孙《老子杂志》、俞樾《老子平义》、易顺鼎《读老子札记》、刘师培《老子黕补》(以上清代)、马叙伦《老子校诂》、奚侗《老子集解》、高亨《老子正诂》、蒋锡昌《老子校诂》、朱谦之《老子校释》、严灵峰《老子章句新编》等。
三、考据、训诂、校勘是谈义理的基层工作。许多谈义理的人,很忽视校诂学者所提供的成绩,事实上谈义理如果缺乏基础的训练,常常会望文生义而产生误解。因而谈老子哲学思想的人,两层的工作都应兼顾。
一九七○年元月